技术交流录演播厅

錄音室演播室的聲學設計

自從全國廣電系統號召數字化、網絡化以來,廣播電視系統的大調整、大改組也進行得如火如荼。 然而,在新台建設(包括廣播電台、電視台)時,在設計、建造錄音棚、演播室的過程(包括驗收)中,時常出現忽視錄播室技術參數、聲學指標等要求的現象。建成后發現不好用,再測各項指標才知有很多聲學缺陷。雖經修改可能得到部分改善,但終究很難圓滿。

因此我們在設計階段就應注意到這個問題,提前邀請專家充分論證設計方案、嚴格選擇有經驗的設計、施工單位。從而保證了新台落成后迅速投入使用,遺憾較少。現將我們親身經歷過的有關聲學指標選擇、檢測方法和數據分析等理論與實踐問題略做歸納如下。

噪聲控制的參數用噪聲評價曲線(NR)描述。音質設計含:房間幾何形狀、吸聲、擴散、反射等建聲的設計與處理。用混響時間及其頻率特性(平直與否)表示優劣。一般,混響時間的長短要根據用途來選定。

一.噪聲控制

1.設計依據:GYJ42-89《廣播電視中心技術用房的容許背景噪聲級》,參考GYJ26-86中的“噪聲控制的設計標準”。

2.噪聲控制的總體設計

(1)對場地所處的地理位置、聲學環境等情況要進行詳細調查、測試。
(2)儘可能遠離震動源、噪聲源,必要時採取隔聲、隔振、降噪措施。
(3)在同一建築物中,注意房間布局。例如,將錄播室盡量集中、並利用其它房間將其隔離或包圍起來,以減輕外來噪聲的干擾。(4)空調機房、風道等需接近錄播室以提高熱交換效率時,盡量做好隔聲與隔震(如將機組分開或將機組進行減震、隔聲處理,對風道加裝消聲器和消音彎頭,過牆時加隔聲套等)。

3.錄播室的噪聲控制

(1)錄播室外牆的隔聲量計算 R≈L″p1-Lp2+10lgS/A+3
式中:R:隔聲量,以dB為單位;L″p1:場地平均聲壓級的實測值,以dB為單位;Lp2:錄播室內允許的噪聲聲壓級,以dB為單位;S:外牆面對噪聲源的透聲面積,以m2表示;A:錄播室內的吸聲量面積,以m2表示。
錄播室的隔聲牆(包括樓板、頂板)的施工質量與隔聲性能的關係密切,設計中應對有關施工質量提出要求(例如:對磚牆應滿漿滿縫,一切孔洞都應填充密實等)。

(2)“房中房”(即加裝套房)的設計

多用於語錄室等噪聲控制在NR-20以上的房間。技術要求:A.內套房與外層主體結構必須沒有剛性連結,其構造夾縫應大於10cm,工程監理有責任監督夾縫間有無雜物掉進以免構成聲橋;B.內套房與彈性墊層所組成的振動系統其固有振動頻率應小於16Hz。採用金屬彈簧隔振器、減振墊塊作為彈性墊層時振動系統的固有振動頻率可由下式計算:
f0≈4×93/√δ
式中:f0:振動系統的固有振動頻率,以Hz為單位;δ:隔振器的靜態壓縮量,以cm為單位; 採用減振塊300×300間距布置,間隙填48kg/m3玻璃棉氈。

(3)出入房間需加裝“聲閘”結構設計。選用指標較高的隔聲門,閘室空間應進行全頻帶強吸聲處理。

(4)控制室與錄播室間的觀察窗。應用雙層或三層間距不小於10cm玻璃進行隔聲處理。

(5)錄播室樓上,應布置安靜作業的房間並鋪上較厚的地毯。必要時可考慮做浮築樓板。

(註:錄音棚為可調混響。※“房中房”隔聲套房。)

二.音質設計 音質設計

1.混響時間的定義

聲音已達到穩態后停止聲源,平均聲能密度自原始值衰變到其百分之一(60分貝)所需要的時間

2.混響時間的選擇

錄播室的混響時間,由節目種類、錄播室的體積和錄音方式等決定。一般情況下語言錄播室取0.3s(中心頻率500Hz)左右;音樂錄音棚(80m2)取0.6s;大型音樂錄播室(120m2以上),取0.8s左右

3.混響時間的計算

原則上按頻率63、125、250、500、1000、2000、4000Hz(語言至此)和8000Hz(音樂),分別計算。公式如下 T60=0.161V/-2.3Slg(1-α)+4mV 式中:T60:錄播室內的混響時間,以秒(s)為單位;V:錄播室的容積,以立方米(m3)為單位;S:錄播室內的總表面面積,以平方米(m2)為單位;α:錄播室內的平均吸聲係數;m:空氣中聲波的衰減係數(與空氣濕度有關,不同頻率也不一樣。以1000~8000Hz為例:當濕度為50%時,m值為0.004~0.077)。 錄播室內的固有吸聲量應包括:預計可能表露的牆面、地面、通風孔、隔聲門、隔聲窗、傢具、樂器以及演職員等的吸聲量 混響時間的計算值與所選定的設計取值相比,其偏差應控制在±10%之內。施工完畢后,進行現場測量時其實際值的偏差應控制在±15%之內。測量依據按行業標準GYJ22-85《廣播電視播音(演播)室混響時間測量規範》進行

4.音質設計的一般要求

常規設計供1~2人使用的語言錄播室面積宜選取12~16m2;供20人以內樂隊使用的音樂錄音室面積宜選取80到120m2 錄播室長、寬、高的尺寸可按如下比例計算 小錄播室:1.6:1.25:1 一般錄播室:2.5:1.6:1 低頂棚錄播室:3.2:2.5:1 細長型錄播室:3.2:1.25:1 室內表面應避免凹面、穹頂。根據需要可加裝擴散體(不等邊的三角形或凸弧形等)。 室內音質設計時還要注意吸音材料的布置,應符合分散、均勻的原則。卻又要避免大面積平行的聲反射面相對應,以避免聲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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