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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與居民區為鄰 不隔音被投訴

KTV整晚不消停

近日,海口五指山附近居民投訴KTV通宵不消停,附近的趙小姐說,KTV的噪音是從牆頂傳過來的,之前曾協商,商家也承諾:降低音量。但事實上並未改善,每晚11時還喧囂不止。因為牆頂不隔音,聲音透過牆體傳達出來,讓人難受。由於周圍是居民住宅區,夜晚噪音會導致小孩不能正常休息,上班族上班沒有精神。對此,附近其他居民也表示噪音實在太大。

KTV與居民區為鄰

深入調查發現,海口市區有不少KTV開在居民區,海甸三東路口的“尚歌KTV”、海甸四路海甸大廈的“歌頌KTV”、五指山路37號恆利大廈的“新樂迪時尚量販KTV”,KTV旁邊就是居民樓。KTV顯示的營業時間一般是上午9時到次日零時。據反映,雖然KTV的營業時間一般是上午9時到次日零時,但還針對實際情況還推出了夜貓計劃,夜貓場的營業時間為次日零時到早上6時。如果遇到節假日,噪音從下午就開始,之後就延續到次日上午。

文體部門:娛樂場所噪聲未達標不得營業

海口市文化局市場處葛處長表示,2006年3月1日修訂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在住宅樓(含商住樓)內,海口嚴格按照規定,未審批在住宅樓內(含商住樓)內設立娛樂場所。2012年省文體廳下發《海南省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網吧和電子遊戲(遊藝)娛樂場所2011年—2015年總量布局規劃》中規定:“在商住樓內設立娛樂場所,僅限於臨街鋪面,且不得設立迪廳、慢搖吧和噪聲污染超標的娛樂場所。”根據規定,目前海口市允許娛樂場所設立在臨街商住樓內,但必須取得環保部門的環境噪聲檢測報告(合格)。如商住樓內的KTV經營場所確實存在噪聲擾民的問題,未取得噪聲達標合格證明,一律不得營業;如已取得合格證明,但仍存在噪聲擾民問題的,有關部門將重新對該場所的噪聲達標檢測,如確實達標,則允許其經營但應採取降低噪聲的措施;如不達標,則不得營業。居民發現噪聲擾民的經營場所,可以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對情況作出處理。

居民區內禁設娛樂場所

國家最新出台的《關於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貫徹執行中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稱《意見》)中明確規定,娛樂場所不能設在居民區內。申請新設立的娛樂場所必須要請利害關係人參加聽證。《意見》規定,新批准的娛樂場所不得設立在博物館、圖書館內和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內,不得設立在居民住宅區內,不得設立在車站、機場等人群密集的場所內,不得設立在建築物地下一層以下(不含地下一層),不得設立在學校、醫院、機關內部及其周圍。


小編后話:如果KTV與任何需要安靜的場所為鄰,如居民住宅區,隔音處理是必須要考慮的,在緩解城市壓力的同時,必須保證不影響其他市民的正常休息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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