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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頻噪音”橫行 法律法規空白

  • 低頻噪音讓人不堪其擾

2004年11月1日,錢龍生購買了“東海花園”5棟位於二樓的房子,簡單裝修之後,他才發現,站在屋裡,總能聽到耳邊“嗡嗡”的聲音,尤其是到了夜深人靜的時候,“嗡嗡”聲更加明顯,讓人煩不勝煩。經過一番考察之後,錢龍生才發現,在他家正下方負一層,居然是配電房。而這些讓人煩惱的聲音,均是來於此。

無奈的錢先生於是將房子租給了一家公司當辦公室,簽訂的租期為3年。然而,公司只租了幾個月後,就無法忍受這裡的低頻噪音,在公司負責人的強烈要求下,錢先生只得同意解除租賃合同。通過合肥市環境監測站監測,配電房運行時錢先生家的夜間噪音值達到了35.2分貝,而參照當時的《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超標0.2分貝。

2008年的1月4日,錢龍生一紙訴狀將“東海花園”的開發商合肥東海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告上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錢龍生勝訴,根據判決書,開發商對負一層的配電房進行了隔聲、降噪的處理,合肥市環境監測站再次進行現場監測,夜間噪音值降到了29.2分貝,此時,國家新出台的《工業企業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上規定的一類區A類房間標準為夜間30分貝。

好景不常,2009年2月,錢龍生髮現噪音又變得讓人難以忍受。原來,該棟樓為高層,為了能夠讓高層住戶用上水,該棟樓的負二層安裝了水泵。當負二層的水泵與負一層配電房的變壓器一起工作時,混合噪音再次讓錢先生崩潰。經監測,錢先生屋內夜間的噪音值為34.2分貝。於是,錢龍生再次將合肥東海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又再次勝訴。

  • 低頻噪音成為“都市流行病”

變電器、排水泵發出來的噪音均為低頻噪音,什麼是低頻噪音呢?記者查閱資料獲悉,低頻噪音即為頻率在500赫茲以下的聲音。隨着城市的發展,低頻噪音越來越成為了一種“都市病”。“近年來,一些高層紛紛林立,於是就有了電梯、水泵等低頻噪音源,同時,開發商為了節約土地並美化小區,將配電房、水泵等安裝在小區底層,造成了低層的居民不堪其擾。”錢龍生告訴記者。專家表示,低頻噪聲對人體是一種慢性損傷,容易使人煩躁、易怒,甚至失去理智,長期受襲擾的話,還可能造成神經衰弱、失眠等神經官能症。

  • 法律空白呼籲立法

據了解,雖然“低頻噪音”對人們的影響巨大,然而,對低頻噪音的監管,卻一直遊離於現行法規的規範之外。

“我們無法對開發商進行處罰,只能幫助業主與開發商進行協調,如果協調不成功,業主可以依法提請民事訴訟。”合肥市環保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低頻噪音究竟該如何界定呢?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低頻噪音的界定,也成為了法律的一個空白點。據了解,我國暫時還未出台低頻噪聲的法律法規,一直以來都是參照其他相鄰法律。(劉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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