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外牆保溫材料2種標準的尷尬

  • 不想背的“黑鍋”

李建波,中國聚氨酯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曾是中國最大的聚氨酯生產商—煙台萬華(600309)的市場部經理。上海“11·15”火災后,各地暫停外牆保溫施工自查,煙台萬華股價一路下跌,甚至還連帶波及了巴斯夫、拜耳、陶氏化學等國外化學廠商。“我們有300多家會員,多是上游廠商。這個行業里還有上萬家下游公司,多多少少都受到了影響。”

這是個發展遠比想象中快速的行業。據慧聰網的統計,2001年前,全國建築節能外牆外保溫系統產品有關的生產和銷售企業不到500家,而今已超過8000家(不含原材料供應企業),整個市場形成的總產值在500億-600億元之間。據業內人士估計,在形形色色的該類產品中,聚氨酯所佔份額約10%。

11月17日,新華社發布以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為組長的國務院調查組初步認定的火災5大問題,其中之一是“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而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朱力平則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聚氨酯泡沫,一旦燃燒就會產生含有劇毒氰化氫的氣體”,“人如果吸入一口就會中毒死亡”,呼籲有關部門應儘快出台規定,“杜絕聚氨酯泡沫用於外牆保溫和室內裝修,必須用難燃的物質代替”。

在李建波看來,這是兩個定性完全不同的結論:“聚氨酯泡沫合格的國家標準是‘可燃’,如果是‘易燃’,那就意味着施工方使用的聚氨酯泡沫不合格”,應追究供應商的責任;而後者則意味着即便是合格的聚氨酯,也不能用於外牆保溫和室內裝修。李對這兩種儘管只有細微差別,但區別相差萬里的結論感到迷惑。

李建波聽說有一個60多人的專家組正在上海調研,決定自己也跑一趟上海的現場,等幾天再看看。11月23日,記者再次聯繫到他時,李說到目前為止的結論仍然只有這兩個,“沒有更多的說法”。

“如果真的(在外牆保溫和室內裝修)禁用聚氨酯,那會是個國際笑話。”李建波說,“聚氨酯是第五大塑料,家裡的冰箱、沙發、服裝,哪一個沒有聚氨酯?美國也允許聚氨酯用於室內裝修。我們有實驗報告,絕不會一口氣毒死。不讓用聚氨酯,用什麼來替代?如果真禁用,中國汽車不用造了,高鐵也不用造了。”

類似的情況已經發生過一次。兩年前,深圳舞王俱樂部火災的頂棚,按國標規定應使用難燃的B1級材料,鑒定結果使用的聚氨酯軟泡為易燃的B3級,屬不合格之列,深圳由此決定在公共場所全面禁用聚氨酯材料。“我們後來去看,告訴他們,你整改了半天,酒店的床鋪、沙發仍然是聚氨酯做的。我們找到深圳市能源局建築處,用聚氨酯工業協會的紅頭文件發給他,請求取消此規定,對方後來給了個回復,說是‘誤讀’,就不了了之了。”

“我們很悲痛,但不能背黑鍋。”李建波說。11月18日,聚氨酯工業網在頭條掛出一篇與朱力平講話逐條對應的《對聚氨酯材料誤讀的澄清》,“如果有關部門真的禁用聚氨酯,我們也一定會堅持到底,給自己找個說法。”

  • 尷尬的標準

11月23日,在進行了42次準備后,季廣其終於完成了他的第三次外牆外保溫系統防火實驗。實驗設定在“苛刻的鋁單板幕牆”條件下,使用了兩種保溫材料進行燃燒對比,一種是公認最易燃的EPS(模塑聚苯乙烯泡沫),但結構“具有防火構造措施”;一種是不燃的岩棉,使用普通結構搭建。

實驗顯示,僅僅在施工中對結構進行過特別的防火處理,最易燃的EPS也能達到近似於不燃的岩棉的防火效果。這位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防火所高級工程師對實驗結果感到滿意——這意味着具有“中國特色”的技術推廣成為可能。

他在實驗說明裡這樣解釋這次實驗的初衷:歐美標準基本都規定建築在22米以上部分應使用不燃的保溫材料,確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但中國缺乏質量過關的此類材料,卻有大量有機可燃保溫材料,如照抄歐美標準,則不燃材料稀缺,有機材料又生產過剩,不利於節能開展。他表示,國外的標準制定的年代比較早,其實在實踐中也都在尋求“突破”,儘管實驗中使用的方法對施工管理要求比較高,但畢竟是一條解決的途徑。

他欲言又止,最後告訴記者,上海大火是中國系統構建構造防火、材料防火和防火安全管理體系難得的“歷史轉折點”,“避開不現實”。

相比之下,季廣其這次實驗的合作夥伴,北京振利節能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振利的講話要痛快得多。黃的振利公司是中國最早研究外牆保溫的民營公司之一,黃本人也是業內的專家,一邊做企業,一邊講課,自稱“全國做外牆保溫的人,基本全都聽過我的課”。他還是目前中國唯一一部外牆外保溫行業規範《外牆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又稱144文件)的制定參與者之一。

“這場火早晚要着。”黃振利說。144文件於2005年發布時,專家組當時就提出文件中缺失防火規範,但因為沒有實驗數據,決定邊執行邊實驗,將來修訂時增補到規範中去。2006年,振利公司和其他7家單位聯合向住建部申請了研究課題,開始進行一系列的防火實驗。

2007年9月,實驗項目由住建部科技司完成成果鑒定,“鑒定評價很高”,此後又補充了大量實驗,收集了160多萬個數據,修訂144號文件的時機已經成熟。但“突破利益集團很難,到後來連座談會也不讓參加了。”黃振利說。

2009年2月,央視新址一場大火,144號修訂的計劃徹底擱淺。“央視大火應該好好總結。”黃給市長寫了兩封信,沒回復。黃於是在公司網站發布了《致市長的一封信——央視大火的預防》,提出“外保溫防火分級的必要性及建議”,仍然沒有得到回應。

央視大火后,公安部與住建部聯手發布了《民用建築外保溫系統及外牆裝飾防火暫行規定》,與144號文件作為標準不同,這是一個行政命令,又稱“46號文件”。黃認為“文件不可操作性更厲害”,“憑空想出來個防火隔離帶”,又給公安部、住建部寫公開信,指“企業應為標準起草工作的主體,這是中國標準化法規定的基本原則”,“暫行規定把全國現有的外保溫技術規程中的技術核心部分,進行了行政規定,改變了所有外保溫的構造。全國現有外保溫技術規程豈不成為一張廢紙?”他建議召回該文件,但仍未有答覆。

在黃看來,包括聚氨酯在內的材料並不是問題,需要關注的應是結構問題。“凡是着火的,都是與當時實驗結論相悖的,比如央視大火的空腔構造,上海大火的粘貼工藝。如果當時發布修訂后的標準,就會有人要問責,為什麼不早點發布?現在上海大火,還是一樣。要拖到什麼時候呢?”黃振利說,“市場亟需標準”。

“一年十幾億平方米,400億元的市場,如果有了標準,不會着這麼多火。先進標準出來,落後企業就會死掉一大片,優勝劣汰。一般的標準一年就可以編完,144號修編4年了,到現在還沒有發布的跡象。”黃說。

  • 高樓的憂慮

針對144號文件的修訂,作為主抓該項目的負責人,住建部科技司節能中心副總工程師楊西偉也有自己的難處,“144號文件的修訂早就應該完了。這個修編完,我們會大張旗鼓說,但沒有定論不能隨便說。實驗多少都有企業贊助,有局限性。真正能說明問題的意見,應該在技術平台上說,由節能中心代表各方,聽專家的,盡量避免利益因素摻雜在裡面。”

“我個人也不是整天在搞標準,也做管理,我們是公益型的單位,但下面的很多科研院所都是市場化運作,如果標準被商業利益影響,得不到可信的東西和數據。好在大家比較慎重,沒有咱們就暫時不弄。”楊西偉說。

當初144號文件的制定者之一,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建築物理研究所高級研究員馮金秋說,上海房科院當初曾建議將聚氨酯泡沫噴完直接抹砂漿寫入標準,“我們沒有採用”。在他看來,144號文件是“經得住考驗的”,“比如這次大火,144號文件里明確規定過適用範圍是新建建築。”

在此之前,網上曾有人說公安部主導的46號文已經頒布一年,按照常例已經過期了。有傳言說“住建部希望鬆動鬆動”。不過,馮金秋擔心“一着火可能不敢這麼堅持了”。不過,11月22日,住建部給專家們發了一張表,要求“連夜填好”,對所有市場上在用的保溫材料作個評價,他還是按時填好交了上去。

北京住總集團的副總工程師金鴻祥也填了這張表。上海當初提出要在既有建築改造搞噴塗,金反對,“粘貼聚氨酯板要好多了”。他也見證了144號文件制定時的糾結,“原先我們想在總則里擴大點範圍,補充兩條,一條是擴大到技改,一條是供既有建築改造參考,後來都勾掉了。”

不過,他也說談防火,有一個不能迴避的國情,那就是中國的高樓實在太多了,而高樓也意味着更高的防火要求和更高的消防車。外牆外保溫理事會理事長塗逢祥笑着說:“什麼時候這個理事會能夠像計生委一樣就好了,令行禁止,省得高樓像小孩一樣,成億成億地生。”

金鴻祥深有同感,“我們一年蓋的房子頂一個歐洲,頂全世界的1/2。德國人到北京一看,哇,這麼多樓,這麼多正在做的外保溫。1997年、1998年上海高樓數量超過香港,估計現在超過紐約都沒問題。上海靜安還算好的,虹橋開發區允許蓋得密一點,3.2平方公里上面現在密密麻麻的都是高樓。”

大城市還好,小城市的滅火配備不高,就成了問題。“外國樓低,3-5層。巴黎市區也不過6層。其實我們的標準里,耐火時間的要求比外國都長,國外標準沒有超過兩小時,我們一級防火耐火時間就是3小時。但損失往往比人家大,就是這個原因。”

金鴻祥覺得,這次上海大火最大的啟示是,“舊房改造的確危險,要重新評估”。至於材料的耐火性,則需要辯證地看。“有人說‘點不着的保溫材料不是好保溫材料’。現代材料理論是複合理論,沒有十全十美的東西。不能片面強調材料。有好必有壞,鋼結構厲害吧,見火就趴下。不能因為鋼結構趴下就不用了,一複合就沒事了。”

事實上,目前市場上無論是岩棉、酚醛、聚氨酯還是其他材料,單獨來看,都或多或少有防火、保溫性能乃至成本和耐久性的問題,不存在一種完美的材料。這也是46號的問題所在。金鴻祥說,國際上防火的首席專家是個德國人,網上看了這個46號文,給了個評價:“高射炮打蚊子”。

埃瑞克·希倫是洛素公司的市場傳媒總監,他所在的公司目前是中國最大的岩棉生產廠家,但產量有限,只佔整個市場需求的5%。他沒有評價中國政府在此次大火中的監管表現,但他表示,在歐洲,高層建築早已禁止使用聚氨酯這種材料,允許聚氨酯這樣危險的材料繼續在高層建築使用,“是不可思議的”。

張盼,北京萊恩斯公司技術總監,也是聚氨酯的反對者,“他們(指聚氨酯工業網)給的數據是充分燃燒下的數據,請問誰的材料可以保證在火災時都可以充分燃燒?”他認為黃振利和季廣其的結構性防火實驗很不錯,但也認為這只是過渡性的措施,施工過程不好控制,“我們需要15天,他可能需要45天”,而火災隱患仍存,只有提升保溫材料的燃燒等級,例如他所在公司生產的酚醛等材料,才是最根本的出路。

儘管結論仍未明朗,但是時候繼續向前走了。張盼向記者出示了一份上海建委主管的建築建材業網18號發布的《關於加強本市民用建築外保溫系統防火質量管理的通知》,裡面特地提及酚醛,作為北京唯一的酚醛材料生產公司,他們有得忙了。

驅車行駛在北京東五環上,張盼指給記者看路邊那些冒着叫停危險繼續做外牆保溫施工的大樓,說“公安部要防火,住建部要保溫,有重點很正常,但只考慮自己的需求,就會亂套。”

相关的文章

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