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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體數字會議廳中的聲學設計

多媒體數字會議廳中的聲學設計

會議廳聲學設計的特點是由會議本身的規模、使用範圍和要求所決定的。其特點有如下幾方面:

1.會議廳規模(容積和容量)的差異比所有會堂都大。小至十幾人,能容納100m3左右;大的可容納萬名聽眾,容積為100000m3用乃至更大規模的會議 廳,差距達千倍。因而相應的混響時間差別也很大,必須根據容積確定混凝土響時間值,通常在0.5-1.8s範圍內;

2.會議廳的等級、用途和標準的差異很大,如有本部門或本系統的會議廳,也有供國際會議使用的各類會議廳、室。由於等級、用途和標準不同,所用扔設備、內裝修和聲學處理,顯然也有較大的差別。

3.由於會議廳均採用強吸聲、短混響的聲學處理方式,因此,體形在聲學上作用不大,選擇比較自由。

4.會議廳根據容量和用途可採用擴聲系統,也可用自然聲,這在建築設計和聲學處理上也將區別對待。

由於會議廳以上的特點,相應地在聲學設計上引出有別於其它會堂的特點。

會議廳最佳混響時間的選擇

根據語言清晰度的要求和擴聲系統設計的需要,應儘可能採用短混響。但在大容積的會議廳內選用短混響,特別是控制低頻混響,就會增加投資,同時也難以實施。因此,確定既能滿足語言的良好聽聞,又能節約投資的合理的最佳的混響時間值,應根據容積大小而定。

有關會議廳的最佳混響時間,很多文獻內有介紹,但有較大的出入,特別在大容積會議廳內,國內外提出的推薦值,差距較大。對此,我們通過對國內42個大小會議廳(或以會議為主的會堂)的聲學調查,進行統計分析,提出了隨容積變化的混響時間建議值。

建議值允許有±0.1s的變動範圍.此外,當容積小於30m3時,不必低於0.4s,當容積大於40000m3時,不應大於1.9s。根據調查,當大容積 會議廳,混響大於1.9s時,語言清晰度都較差.必須通過分散式擴聲系統,即每個座位的椅背上配置小功率揚聲器,滿足其聽聞效果,這時還須設置聲延遲系 統.這無論在增加投資和日常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少問題.

吸聲結構的選擇和音質缺陷的控制

在會議廳內吸聲材料和結構具有控制混響時間和音質缺陷的雙重功能。

由於會議廳採用短混響,因此,必須選用強吸聲的結構。又因強吸聲處理,因此建築師經常採用各種容易引起聲學缺陷的體形,如圓形、橢圓形、卵形平面、穹形屋頂等。而控制音質缺陷的措施,除了配置擴散結構外,通常用強吸聲方法,因為它同時起到控制混響時間的作用。

會議廳吸聲結構的配置和選擇要根據它的容積標準(即裝修要求)而定:在100m3左右的特小型會議室內(一般的圓桌會議),如果室內陳設有地毯、窗帘和沙發座,通常不需另作吸聲處理,即可達到預計的混響時間值。在200m3以上的會議廳,一般都應配置吸聲料或結構。

吸聲材料(或結構)的類別很多,形式也有多種多樣。但從內裝修的形式上可歸納為下述三類:

1.暴露型:即吸聲材料直接配置在會議室內表面。如在牆體或吊頂的龍骨下設置礦棉吸聲板、織物毯、玻璃棉板(有薄膜貼面)和鑽孔聲結構等。

2.裝飾型:即在吸聲材料的表面作各種滿足裝修要求的飾面材料和結構,如在吸聲泡沫塑料外蒙阻燃織物、錦緞、喇叭布或設置木條、金屬管等。

3.隱蔽型:在透聲的屏障后配置各種吸聲材料或結構。

上述幾種形式的選用,要根據吸聲和裝修要求,投資,以用建築師的愛好而定。

在大、中型會議廳內控制混響的難點是低頻混響時間。由於廳內的觀眾、座椅、地毯、門窗帘幕和多數建築材料,都在中、高頻範圍內顯示其較好的吸聲性能。因 此,如不對低頻作有效的吸聲處理,勢必造成低頻混響過長而影響語言清晰度。目前,適合於會議廳用的低頻吸聲結構有如下三類:

1.薄板共振吸聲結構:用膠合板(5-7mm厚)作木護牆,離剛性牆面100-200mm的結構是控制低頻混響有效措施,同時,也有很好的裝修效果,最適合於會議廳內使用。但需做防火處理。

2.共振吸聲器,即亥氏共振器,這類結構可將其共振頻率設計在欲控制的範圍內,會獲得顯著的效果。它的表面形式可以是穿孔板,也可做成共振吸聲砌體。

3.大空腔吸聲結構,即在厚度較大的多孔性吸聲材料後面設置符合控制低頻所需的空腔。

在會議廳的控制中、高頻混響時間,除了主人依靠聽眾本身和座椅的吸聲外,應根據混響計算,確實在牆面配置強吸聲材料,這對平行側牆和凹弧形牆面來說,還可 消除顫動回聲和聲聚焦等缺陷。作為牆面控制中、高頻的吸聲材料,通常有玻璃棉、礦棉板,外設阻燃織物或壁毯,也可配置鑽孔吸聲結構(鋁板或纖維板鑽孔)或 織物包阻燃泡沫塑料等構造。

會議廳講台的后牆,也應作適當的吸聲處理,以免後部反射聲,引起講台上傳聲器的聲反饋;在放映電影時,則由於后牆反射聲與揚聲系統直射聲的相位差,引起不利的聲干擾。

會議廳的頂部,當廳內的聲吸收是以控制混響時間達到設計值時,通常不作吸聲處理。而作為反射面。

配合擴聲系統設計、建築專業應考慮的問題

會議廳的擴聲系統設計是聲學專業或廣播部門的工作範圍,但建築師必須在初步設計時就應考慮有關的配合問題:

1.確實聲控室的面積和位置,以及聲、光控制室之間的隔離問題;

2.根據揚聲器的尺寸和配置部位,預留足夠的安裝和調試的面積,並統一考慮裝修處理;

3.按同聲傳譯系統的標準要求,確定所需的房間的數量、面積和部位,以及內裝修的要求;協調建聲與擴聲設計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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